一、项目编号:
NGS-CG-GK-2024503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1 | 浙江中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六虹桥路1209号C-2楼 |
| 2 |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1003号 |
| 3 |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投诉人:浙江中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六虹桥路1209号C-2楼
被投诉人:1.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安徽省宁国市西津街道迎宾路1003号2.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3月11日发布结果公告。2024年3月12日浙江中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15日作出答复,认定投诉人“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合理”的质疑不成立。投诉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合理”,投诉人请求“重新组织本项目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国市财政局
2024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