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财政局关于安徽省凤阳中学安防升级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凤阳县财政 2024-05-08 10:14:47

一、项目编号:

czfycg202402-012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凤阳中学安防升级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投诉人:来安县鸿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塔山中路541号 

被投诉人:1、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安徽省凤阳中学 

地 址:1、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2、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子顺路288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来安县鸿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质疑回复不满,向我局依法提出投诉。关于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环节未履职未对中标候选人的不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CCC)的产品、型号做资格性或实质性审查。关于投诉事项2:投标人投标的“龙运”品牌的所有网络交换机设备没有取得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回复的“供货时提供”属于规避问题,并未正面回答该产品是否有入网许可证,中标候选人也未提供该产品的入网许可证。关于投诉事项3:中标候选人“安徽龙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产品1)品牌:龙运“应用服务器”、“36盘位监控存储服务器”;2)“触控电脑一体机”、“综合市电配电柜”不满足国家强制性3C规定。关于投诉事项4:中标结果公告未公示“主要中标(成交)标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3、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成立,安徽龙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可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凤阳县财政局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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