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阜南春光实业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阜南春光实业有限公司
2、地址: 阜南县工业园区府后路
二、 基本情况
安徽阜南春光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了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学期临泉县学生营养餐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LQ2022FS0058-1)后,存在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情况。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四、 处 罚
(一)处以采购金额1738.1994万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即10.4292万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临泉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刘女士
3、联系电话: 0558-658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