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郊区铜山镇人民政府、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铜陵市本级财政 2024-03-26 18:36:5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铜陵市郊区铜山镇人民政府、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铜陵市郊区铜山镇人民政府、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铜陵市郊区铜山镇竹园东村、铜陵市北斗星城B4座16层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铜山镇文明路3号楼除险加固项目设定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需求不匹配、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距离开标时间未能足额保证时间节点要求。            

三、 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和《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  

四、 处

结果

    现对你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以后政府采购工作中,你单位要加强对采购公告时间节点的把关,严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查找本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合法合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 

五、 处

日期:

  2024-02-28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铜陵市财政局 

2、联系人: 丁梦宇 

3、联系电话:0562-262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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