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财政局关于安徽省中振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南陵县财政 2024-04-12 11:14:4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省中振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省中振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雨耕山文化产业园3楼            

二、 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公司在参加《南陵县总医院120调度中心服务项目(三次)》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后以“对项目了解不充分,公司预算不精准”为由放弃本次中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四、 处

结果

      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1680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

日期:

   2024-04-08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南陵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金女士       

3、联系电话:  0553-683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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