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省定远县众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省定远县众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鲁肃大道北极星商业广场1栋B-103、B-104、B-105室
二、 基本情况
“定远县公安局2024-2026年车辆维修项目(三次)(项目编号:czdycg202401-008)”于2024年2月2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安徽省定远县众联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1365000.00元)。
该公司在参与“定远县公安局2024-2026年车辆维修项目(三次)(项目编号:czdycg202401-008)”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行为,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凿。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四、 处 罚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罚款,即陆仟捌佰贰拾伍元元(1365000×5‰=6825元)。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定远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张主任
3、联系电话: 0550—428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