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田埠东路760号西城山水居4幢702室
二、 基本情况
该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参加了“长临河镇FD202204地块及FD202218地块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该公司被确定为成交单位。2024年3月7日,该公司向采购人书面递交《中标放弃函》。
经查明,该公司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四、 处 罚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12114.5元。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肥东县财政局
2、联系人: 薛女士
3、联系电话: 0551-67737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