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枞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枞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地址: 枞阳县枞阳镇白云南路1号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枞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的2022年枞阳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2CGSH167)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合同中违规设置以审计结果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条件等情况。
三、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四、 处 理
责令枞阳县残疾人联合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七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
五、 处 理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张中
3、联系电话: 0562-322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