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一举三得,一则力推公共服务社会化,二则力促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三则倒逼政府职能转变,因而成为全面深化改革之利器,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 与《暂行办法》相比,新颁布的《办法》可谓全面升级,不仅概念更准确,主体更明确,原则更清晰,且制度建构更加合理规范。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概念更加准确。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更加明确。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更加清晰实用。 四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建构更加合理规范。 一则以制度化形式力推公共服务的社会化 二则以制度化形式力促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 三则以制度化形式倒逼政府深化改革
以政府购买服务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解读
杨兵
2020-04-29 00:00:00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